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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设备 垃圾转运 CJ/T17-1999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设备 垃圾转运 CJ/T17-1999
Specific equipments for municipal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Transferring of refuse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垃圾转运站主要设备的术语和主要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垃圾转运站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管理等部门。
2、引用标准
GB783起重机械起重系列
GB7903~250t电动桥式起重机跨度系列(注:此标准已被《电动桥式起重机跨度和起升高度系列》GB/T790-1995取代)
GB7913~250t电动桥式起重机起升高度系列(注:此标准已被《电动桥式起重机跨度和起升高度系列》GB/T790-1995取代)
GB3766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
3.1压缩装置
将垃圾压缩推送并装人集装箱中的装置。
4、通用技术要求
4.1桥式起重机和臂架旋转式起重机
4.1.1起重机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产品质量和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1.2外购件必须是通过国家有关部门鉴定的定型产品,并应有制造厂的合格证。
4.1.3起重机司机室宜设置空调设备。
4.1.4起重机的起升重量应符合GB783的规定。
4.1.5桥式起重机的跨度应符合GB790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本标准以外的跨度值。
4.1.6桥式起重机的起升高度应符合GB791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本标准以外的起升高度值。
4.1.7主要技术参数
a.额定起重量
b.起升高度
c.跨度
d.额定起升速度
4.2压缩装置
4.2.1压缩装置应包括压缩机、支架、锁紧装置及挡料闸门机构等部分。
4.2.2压缩装置与箱体应有对接锁紧机构。
4.2.3箱体应有定位装置,以保证压缩机与箱体的准确对接。
4.2.4液压系统应符合GB3766的规定。
4.2.5主要技术参数
a.压缩力
b.压块表面尺寸
c.压缩作业循环时间
d.油压系统压力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邢汝明、王慧元。
本标准委托北京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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