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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装卸垃圾汽车垃圾桶 ZBT59003-1988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8-28 14:25:47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装卸垃圾汽车用的垃圾桶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自装卸垃圾汽车用的0.3m3圆锥形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名词术语
自装卸垃圾汽车垃圾桶:用以定点收集生活垃圾,并能借助自装卸垃圾汽车的吊升机构将垃圾倒人车厢的容器。
3、特性参数(见图)


a.齐边容积:0.3m3;
b.桶口直径:690mm;
c.挂钩座:
上挂钩座中心距桶口高:280mm;
上挂钩座工作宽度:外400mm×内260mm
上下挂钩座中心距:180mm+5+2mm;
下挂钩座中心高:420mm;
d.最大载质量:250kg;
e.整备质量:50kg。
4、技术要求
4.10.3m3圆锥形垃圾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桶盖应能盖严开关灵活,在倒垃圾时靠自重打开。
4.3桶上应备与自装卸垃圾汽车的吊升机构配套的挂钩座,并安装牢固。
4.4桶底应装滚轮,使之推行自如,在10°坡道上推行不翻倒。
4.5内外表面均应涂以防腐蚀油漆,外表面涂层应均匀,色泽一致,不得有皱皮、气泡、裂纹和流痕等缺陷,其余金属件应进行防锈处理。
4.6焊接应牢固。焊缝应平整,不得有烧穿、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
4.7桶体、桶盖均应无明显的凸凹不平,并应有加强刚性的措施。
4.8满载吊升倾倒可靠使用次数不少2000次。
5、方法试验
5.1参数测量
按3各项测量,其中a是指与桶口平齐时的容积。
5.2外观检查
目测检查4.2,4.3,4.5,4.6,4.7等项。
5.3稳定性试验
按4.4,将满载的桶在10°坡道上推行。
5.4可靠性试验
按4.8,用垃圾或模拟物作满载吊升试验。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其检验项目如4.2,4.3,4.5,4.6,4.7等项规定。
6.2定型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定型检验。检验项目按3及4的规定。
a.新产品鉴定;
b.老产品转厂生产;
c.产品设计、工艺或材料的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应对受影响的项目进行试验。新产品均应按3及4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试验。
7、标志、包装、运输
7.1产品标志
•桶侧涂“垃圾桶”字样;
•制造厂标记。
7.2可以整体或散装运输,运输中应包装妥善。
7.3产品应有合格证。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专用汽车制造厂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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