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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粪便处理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T30-1999)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7-31 13:16:46

2.氯瓶使用时,应采取软衬垫与加氯机的输氯管连接,旋紧压盖帽,按加氯机操作方法开启出氯总阀。
3.氯瓶投入使用后,应进行漏氯检验。
4.严禁敲击、碰撞氯瓶.
5.氯瓶结霜应用自来水喷淋氯瓶的外壳,不得用热水或用火烘烤,用水喷淋应注意防止出氯总阀淋水受腐蚀。
6.氯瓶内液氯不得用尽,必须留有0.05一0.10MPa的余压。
7.使用中的氯瓶、用完的氯瓶及未使用过的氯瓶应分别挂上“正常使用”、“空瓶”及“满瓶”的标志供识别。
5.3.3漏氯事故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首先查出漏氯部位,再关闭出氯总阀进行修理。
2.当遇出氯总阀无法关闭时,应立即戴好防毒面具进行抢修。
3.加氯间中含氯浓度当超过2%时,严禁使用防毒面具。
4.当一般方法不能制止漏氯,应将氯瓶推入事故池。
5.3.4加氯间维护保养时,严禁违章明火作业和撞击火花。
5.4厌氧消化池
5.4.1消化池的安全防护和操作的一般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第5.2.2条的规定。
5.4.2应定期检查池体和沼气管道是否漏气。
5.4.3消化池放空清理和维修时,可燃气体和有害气体含量应控制在安全规定值以下,同时应防止缺氧。
5.4.4进入消化池清理的人员应有防护措施,并应有其他人员在池外协作与监护。
5.4.5维护保养加热设备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5沼气罐
5.5.1 沼气罐的安全防护和操作的一般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第5.2.2条的规定。
5.5.2工作人员上下沼气罐巡视或操作维修时,必须穿防静电的工作服,并不得穿带铁钉的鞋子或高跟鞋。
5.5.3检修沼气罐应指定安全技术方案。
5.6锅炉房
5.6.1锅炉房内各种管路闸阀的启、闭状态,应有明显的标志。
5.6.2冲洗锅炉水位表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6.3 锅炉出现事故时,必须按紧急应变计划处理。
5.7监测室
5.7.1监测室的通风橱、电炉、易燃易爆物、剧毒物及有害样品等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护与安全操作。
5.7.2凡是会释放出有害气体或带刺激气味的实验操作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5.7.3使用吸管严禁用口吸含病原体的样品。
5.7.4监测人员需要与含病原体的样品接触时,安全操作应符合本规程第5.2.1条的规定。
5.7.5严禁赤手处置危险化学药品。
5.7.6监测分析人员工作完毕,应对仪器开关和水、电、气源进行关闭检查。
5.7.7必须在监测室适当地点放置专门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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