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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电子电器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附编制说明)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6-18 12:46:36
废电子产品经营者只顾赚钱,不管环境,采用落后的及不负责任的方式,用酸泡、火烧提取废电子产品中的稀贵金属,对他们没有价值的东西就随意丢弃,这里主要包含难以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废酸液直接倒掉,焚烧冰箱隔热层聚氨酯,往河中或沟里扔显像管等,焚烧直接对空气造成严重的污染;酸解后的废酸、淤泥则肆意排放,对土壤和水质造成了极大的污染。他们在获取有价值的材料时,不会考虑环境成本(对于他们来说这是难以承受的)。总之,当前中国废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处在非受控状态下。
在这里我们必须纠正由于某些媒体对废电子电器产品造成严重恶果的报道给公众造成的一些误解。不经意间,它掩盖了这样一个事实,就是废电子电器产品本身并没有错,错是在不正确的回收处理方式,或者说人为的原因,废电子电器产品所造成的生态灾难是人祸而不是其他。实际上,对于大部分废电子电器产品而言,只有冰箱保温层、显像管(含显示管)、线路板、荧光灯、电池等,处理需要较高的工艺技术和较贵的设备,处理不当将造成环境污染。以废计算机为例,由于铜、铝、钢铁、塑料等占其的90%以上,如果是以手工方式拆解和分拣,不涉及化学或火烧过程,不仅不对环境造成污染,而且有相当高的资源回收价值。
调查中,几乎所有的再利用者都说废电子电器产品都可以利用,但问到他们处理不了的东西时,都推说可以卖给下家,如何处理不是他们的事。而在这些再利用者操作过程中(包括翻新制造、拆解、粉碎、火烧、酸泡等等)发现,通常都是不规范的,并经常制造新的有毒有害物质。而所卖给下家的废物中含有更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而且处理成本更高。即使在最好的条件下,有害废物的回收处理对环境几乎也没有什么好处,它只是简单地将有毒物质转移到二级产品中或自然界中,最终还是要被废弃。
调查中,看到国内阴极射线管处理有这样情况,由于国内回收体系不健全,一方面是废阴极射线管找不到回收渠道,另一方面是处理厂没有废阴极射线管而开工不足。但国内阴极射线管玻壳生产企业非常需要经处理后的屏碎玻璃、锥碎玻璃,呈现供不应求局面,缺口每年达50~60万吨。现国家正在积极规范电子废弃物市场,将会满足各种企业的需要。随着科技的发展,平板显示器件终究将愈加取代传统的阴极射线管,因此阴极射线管的市场将会逐渐减弱。现世界发达国家已在研究和实施含铅的锥玻璃可以特别应用场所。如锥玻璃及混合的玻璃碎片(锥和屏玻璃的混合物)可作为助熔剂用于陶瓷工业,也可在冶炼厂作为矿渣形成剂。也有将锥玻璃及混合的玻璃碎片(锥和屏玻璃的混合物)送到专门的冶炼厂提炼铅,再将剩余的不含铅的碎玻璃做填充材料,以减少废阴极射线管处理不当,造成对环境的影响。
对已废弃的含CFCs的家电如冰箱、空调器,目前国内一般认为CFCs只在压缩机和制冷管路中有,于是普遍采用的处理方法是抽取这两处的CFCs后,即进行冰箱、空调的拆解,不对冰箱绝缘层进行处理,实际上一台冰箱中保温材料含的做发泡剂的CFCs总量比制冷系统的总量要多,但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冰箱绝缘层的处理线,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开发工作,推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处理线。
近年来,国内一些企业正在投资或建立技术较先进的废电子电器产品处理厂,但对这类厂的环境评价和环境验收,目前没有明确的标准或规范可依。因此也迫切需要有相应的技术规范跟上国内废电子电器产品处理不断发展的趋势。
3.3中国台湾地区对废电子产品的管理政策
台湾对废电子电器产品采取实行“生产者延伸责任”的政策,与欧洲一致。1997年,台湾环保局公布了《废家用电器和计算机回收利用法》,以此来管理这些废弃物。该法是根据《废弃物处理法》制定的。《废弃物处理法》要求在某些条件下禁止对废弃物进行填埋。由于家用电器和计算机的填埋处理非常困难,因此该法规定家用电器(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和空调器)和计算机制造商和进口商对其产品进行回收利用。
台湾环保局向电子产品制造商和进口商收取处理费,建立一个基金,且设立了专门的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再利用系统的操作。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负责再利用系统的建立,而是向建立再利用系统的企业或团体提供必要的补助,并与废弃物处理机构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基金委员会建立的管理系统,有效地促进和调动了所有相关机构致力于建立和维护废旧家电回收和再利用系统的积极性。
在这里我们必须纠正由于某些媒体对废电子电器产品造成严重恶果的报道给公众造成的一些误解。不经意间,它掩盖了这样一个事实,就是废电子电器产品本身并没有错,错是在不正确的回收处理方式,或者说人为的原因,废电子电器产品所造成的生态灾难是人祸而不是其他。实际上,对于大部分废电子电器产品而言,只有冰箱保温层、显像管(含显示管)、线路板、荧光灯、电池等,处理需要较高的工艺技术和较贵的设备,处理不当将造成环境污染。以废计算机为例,由于铜、铝、钢铁、塑料等占其的90%以上,如果是以手工方式拆解和分拣,不涉及化学或火烧过程,不仅不对环境造成污染,而且有相当高的资源回收价值。
调查中,几乎所有的再利用者都说废电子电器产品都可以利用,但问到他们处理不了的东西时,都推说可以卖给下家,如何处理不是他们的事。而在这些再利用者操作过程中(包括翻新制造、拆解、粉碎、火烧、酸泡等等)发现,通常都是不规范的,并经常制造新的有毒有害物质。而所卖给下家的废物中含有更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而且处理成本更高。即使在最好的条件下,有害废物的回收处理对环境几乎也没有什么好处,它只是简单地将有毒物质转移到二级产品中或自然界中,最终还是要被废弃。
调查中,看到国内阴极射线管处理有这样情况,由于国内回收体系不健全,一方面是废阴极射线管找不到回收渠道,另一方面是处理厂没有废阴极射线管而开工不足。但国内阴极射线管玻壳生产企业非常需要经处理后的屏碎玻璃、锥碎玻璃,呈现供不应求局面,缺口每年达50~60万吨。现国家正在积极规范电子废弃物市场,将会满足各种企业的需要。随着科技的发展,平板显示器件终究将愈加取代传统的阴极射线管,因此阴极射线管的市场将会逐渐减弱。现世界发达国家已在研究和实施含铅的锥玻璃可以特别应用场所。如锥玻璃及混合的玻璃碎片(锥和屏玻璃的混合物)可作为助熔剂用于陶瓷工业,也可在冶炼厂作为矿渣形成剂。也有将锥玻璃及混合的玻璃碎片(锥和屏玻璃的混合物)送到专门的冶炼厂提炼铅,再将剩余的不含铅的碎玻璃做填充材料,以减少废阴极射线管处理不当,造成对环境的影响。
对已废弃的含CFCs的家电如冰箱、空调器,目前国内一般认为CFCs只在压缩机和制冷管路中有,于是普遍采用的处理方法是抽取这两处的CFCs后,即进行冰箱、空调的拆解,不对冰箱绝缘层进行处理,实际上一台冰箱中保温材料含的做发泡剂的CFCs总量比制冷系统的总量要多,但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冰箱绝缘层的处理线,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开发工作,推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处理线。
近年来,国内一些企业正在投资或建立技术较先进的废电子电器产品处理厂,但对这类厂的环境评价和环境验收,目前没有明确的标准或规范可依。因此也迫切需要有相应的技术规范跟上国内废电子电器产品处理不断发展的趋势。
3.3中国台湾地区对废电子产品的管理政策
台湾对废电子电器产品采取实行“生产者延伸责任”的政策,与欧洲一致。1997年,台湾环保局公布了《废家用电器和计算机回收利用法》,以此来管理这些废弃物。该法是根据《废弃物处理法》制定的。《废弃物处理法》要求在某些条件下禁止对废弃物进行填埋。由于家用电器和计算机的填埋处理非常困难,因此该法规定家用电器(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和空调器)和计算机制造商和进口商对其产品进行回收利用。
台湾环保局向电子产品制造商和进口商收取处理费,建立一个基金,且设立了专门的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再利用系统的操作。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负责再利用系统的建立,而是向建立再利用系统的企业或团体提供必要的补助,并与废弃物处理机构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基金委员会建立的管理系统,有效地促进和调动了所有相关机构致力于建立和维护废旧家电回收和再利用系统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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