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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创新与实践

作者:青岛市市政公用局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5-7 10:05:39

青岛市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计划单列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是2008年奥帆赛举办城市。青岛市现辖7区5市,面积10654平方公里,总人口约749.3万,其中市区人口271万。
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给这座百年老城注入了新的活力,青岛的城市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状况明显改善,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青岛市先后获得了首批“全国节水型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
一、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新的收费制度
伴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青岛市城市垃圾产量迅速增加,其中仅市区年产居民生活垃圾100余万吨,日均近3000吨,每年清运处理垃圾都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给城市和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2002年6月,国家计委等四部门颁发了《关于实行城市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2003年11月,山东省物价局、建设厅颁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青岛市按照《通知》有关部署,本着“谁产生垃圾,谁对垃圾处理承担责任”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在调查研究、分析测算的基础上,制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原则及标准》。2004年6月16日组织召开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价格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2006年4月30日由青岛市物价局、财政局、市政公用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文件,并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在市区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文件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及管理由青岛市市政公用局负责,按行政事业性收费方式,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青岛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为每户每月6元。有物业管理并已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为每户每月5元。城市低保户免收;对青岛市总工会确定的重点帮扶户减半收取;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青岛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代收。
二、成立收费服务中心,建立“POS智能抄收管理系统”收费平台
早在2002年,随着青岛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和燃气管网的不断延伸以及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快速推进,青岛市市政公用局为解决市政公用行业自来水、管道燃气和污水处理等多家单位、重复抄表收费扰民以及居民缴费难的问题,提出了“对公用事业收费服务实施流程再造,在市政公用行业逐步实现联合集中收费”的工作思路,决定组建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
2003年12月29日,青岛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正式成立。收费服务中心是一家以抄表收费为主要职能的国有独资企业,现有职工263人,担负着青岛市60余万户管道燃气、自来水等用户的抄表收费任务。2006年5月,投资836万元,依托原有的收费网络,建成了“POS智能抄收管理系统”收费平台。经过一年多的系统运转和完善,实现了业务整合、流程再造和多费种的一次性收取.收费服务中心的成立标志着青岛市公用事业收费步入了一个崭新阶段。
“POS智能抄收管理系统”收费平台,是一个广域网络,以收费服务中心为核心,营业站为分支机构,以银行网点为收费代办机构,涵盖青岛市内7区所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道燃气、自来水用户,所有数据信息均可在网上传输,系统具有安全、稳定、可拓展的特点,提供简单易学、易操作的工作界面。
具体做法是:首先为每户免费发放一张“收费服务便民卡”,卡中包括:用户基本资料、缴费余额、上次抄表日期等历史缴费信息,该卡“专卡专用”、“一户一卡”,具有很强的安全性。居民可随时持卡到银行营业网点、收费服务中心营业站充值;抄收员持POS机定期到居民家中按照燃气表、自来水表的示值读出表底数后输入POS机,系统自动计算各项应收费用,当场刷卡缴费并打印对帐单据。实现了缴纳自来水、管道燃气、燃气保险和污水处理费的“四费合一”,使居民足不出户便可实现缴费。
三、切实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它涉及千家万户,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在青岛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政公用局作了大量、细致地准备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取消了原公共卫生费、生活垃圾登门收集费、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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