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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扬尘污染源头防治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措施探析
作者:方国浩 李流军 范明志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08-7-11 13:38:20
,笔者提出以下城市扬尘污染与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整体方案。
1.制定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相应法规,从城市发展与环境保护高度重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由于控制扬尘涉及到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我国在控制扬尘污染方面所做的工作还非常有限,一直以来国家还没有相应的操作性较强的法规或条例,来指导全国治理扬尘的工作,致使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在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时,经常遇到困难。建设部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颁布了《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规定》,要求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清洗干净才能出场,但无具体防污染设施要求。2008年2月国家环保总局出台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对有关防治扬尘污染的条款进行了细化,使之相对具有了可操作性。该标准规定了防治各类城市扬尘污染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施工工地,铺装与未铺装路面,广场及停车场,各类露天堆场、货场及采矿采石场,城区裸土地面,物料混合、装卸、传送与运输等场所和活动产生扬尘的污染防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条款和精神的具体体现。根据扬尘的不同来源,把相应的防治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不同的主管部门,做到“责任到人”。同时,赋予环境保护部门对之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处罚意见的权利,实现治理扬尘有法可依。尤其是通过开展“绿色工地”创建等活动,搞好工地扬尘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规定,加强对施工工地及单位的施工资质管理。增强施工环境监理力度,保证环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对施工工地开征扬尘排污费。加强执法检查,启用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监视系统,对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依法处罚或停工整顿,确保施工工地环保达标。加强对建筑项目的过程管理,加大对施工的监督力度,促使文明施工,如实施排污收费制度、在工地出入口设置运输车辆冲洗装置,确保车辆进入驶出工地前的清洁度、检查运输车辆的车厢密封性,并严格控制其装载量、建筑工地的外围遮挡屏蔽,防止建筑材料外漏到地面、拆迁工地时要设置喷淋装置,实施边拆除边喷淋以达到减少扬尘的目的等。加大对工业污染的监督、控制和处罚力度,合理地调整工业布局,将污染大的企业迁出市区,并对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烟(粉)尘污染。加大道路环保投入,完善绿化带建设,加强对道路的清扫和清洗等维护工作。
2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示范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从源头上控制扬尘
尽管出台了《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但由于没有整体考虑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和缺乏相对科学有效的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技术,使得实际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有法难依”和“有心无力”。如目前,在建筑工地施工中通常所采用的防尘措施就是洒水降尘或编织布覆盖的简单做法或使用降尘剂,通过表面喷洒达到降尘的目的。采用洒水的人工作业和简易的清洗装置或车辆清洗槽,无污水回收装置,浪费了大量的宝贵的水资源,清洗随意性大,车辆多,清洗效果差,以至还需在工地门口洒水降尘和清扫街道,无法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和对城区人居环境污染。因此开发集施工工地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可循环使用的机电一体化装置,并对扬尘控制措施进行环境效益分析和经济效益分析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广泛开展扬尘的成分、性质、危害等方面的研究,总结积累科学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使公众认识、了解扬尘,进而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治理扬尘的活动之中提供基础资料。根据各类源的污染途径及特点,总结出若干种治理方法和措施,建立环境空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基地,组织国际性学术研讨会,吸纳先进的思想和技术,尽快将研究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如长沙市就对建筑施工工地渣土运输车辆的全自动清洗作业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3严格控制工地、道路、工业粉尘等扬尘污染,加强城市生态建设与城市管理工作,实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
城市生态建设是控制扬尘污染的最有效途径之一,主要包括保有并增加水域面积、植树造林、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应最大限度减少裸露地面,力争做到“黄土不露天”,加大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面积,增加道路机扫和洒水频次,提高道
1.制定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相应法规,从城市发展与环境保护高度重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由于控制扬尘涉及到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我国在控制扬尘污染方面所做的工作还非常有限,一直以来国家还没有相应的操作性较强的法规或条例,来指导全国治理扬尘的工作,致使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在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时,经常遇到困难。建设部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颁布了《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规定》,要求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清洗干净才能出场,但无具体防污染设施要求。2008年2月国家环保总局出台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对有关防治扬尘污染的条款进行了细化,使之相对具有了可操作性。该标准规定了防治各类城市扬尘污染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施工工地,铺装与未铺装路面,广场及停车场,各类露天堆场、货场及采矿采石场,城区裸土地面,物料混合、装卸、传送与运输等场所和活动产生扬尘的污染防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条款和精神的具体体现。根据扬尘的不同来源,把相应的防治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不同的主管部门,做到“责任到人”。同时,赋予环境保护部门对之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处罚意见的权利,实现治理扬尘有法可依。尤其是通过开展“绿色工地”创建等活动,搞好工地扬尘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规定,加强对施工工地及单位的施工资质管理。增强施工环境监理力度,保证环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对施工工地开征扬尘排污费。加强执法检查,启用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监视系统,对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依法处罚或停工整顿,确保施工工地环保达标。加强对建筑项目的过程管理,加大对施工的监督力度,促使文明施工,如实施排污收费制度、在工地出入口设置运输车辆冲洗装置,确保车辆进入驶出工地前的清洁度、检查运输车辆的车厢密封性,并严格控制其装载量、建筑工地的外围遮挡屏蔽,防止建筑材料外漏到地面、拆迁工地时要设置喷淋装置,实施边拆除边喷淋以达到减少扬尘的目的等。加大对工业污染的监督、控制和处罚力度,合理地调整工业布局,将污染大的企业迁出市区,并对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烟(粉)尘污染。加大道路环保投入,完善绿化带建设,加强对道路的清扫和清洗等维护工作。
2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示范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从源头上控制扬尘
尽管出台了《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但由于没有整体考虑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和缺乏相对科学有效的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技术,使得实际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有法难依”和“有心无力”。如目前,在建筑工地施工中通常所采用的防尘措施就是洒水降尘或编织布覆盖的简单做法或使用降尘剂,通过表面喷洒达到降尘的目的。采用洒水的人工作业和简易的清洗装置或车辆清洗槽,无污水回收装置,浪费了大量的宝贵的水资源,清洗随意性大,车辆多,清洗效果差,以至还需在工地门口洒水降尘和清扫街道,无法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和对城区人居环境污染。因此开发集施工工地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可循环使用的机电一体化装置,并对扬尘控制措施进行环境效益分析和经济效益分析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广泛开展扬尘的成分、性质、危害等方面的研究,总结积累科学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使公众认识、了解扬尘,进而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治理扬尘的活动之中提供基础资料。根据各类源的污染途径及特点,总结出若干种治理方法和措施,建立环境空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基地,组织国际性学术研讨会,吸纳先进的思想和技术,尽快将研究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如长沙市就对建筑施工工地渣土运输车辆的全自动清洗作业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3严格控制工地、道路、工业粉尘等扬尘污染,加强城市生态建设与城市管理工作,实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
城市生态建设是控制扬尘污染的最有效途径之一,主要包括保有并增加水域面积、植树造林、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应最大限度减少裸露地面,力争做到“黄土不露天”,加大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面积,增加道路机扫和洒水频次,提高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