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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扬尘污染源头防治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措施探析

作者:方国浩 李流军 范明志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08-7-11 13:38:20

摘要:环境、资源与节能减排已成为民生关注的主题和焦点。本文以北京奥运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措施为例,综述了我国面临的城市扬尘污染现状,提出了我国城市扬尘污染源头防治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的解决方案,旨在为我国“绿色奥运”的实现,各大城市扬尘污染控制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治理相关政策及其具体实施措施的制定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扬尘污染;空气质量;源头控制;节能减排
一、前言
环境、资源和节能减排已成为民生关注的主题和焦点。
2008年在北京即将召开的奥运会,这一具有跨世纪意义的盛会将标志着我国在世界上的地位及形象的提升,“绿色奥运”已经成为了奥运期间的主要话题。早在二00一年七月北京申奥时,中国政府曾就北京奥运期间空气质量作出承诺:北京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奥运会期间四项污染物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和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导值,即保障北京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优良。据环保部最新发布数据显示,4项污染物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污染物指标已经达标,可吸入颗粒物指标有明显下降,但还没有达标。当前,我国城市扬尘污染十分严重:城市大气环境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普遍超标;二氧化硫污染保持在较高水平;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迅速增加;氮氧化物污染呈加重趋势;全国形成华中、西南、华东、华南多个酸雨区,以华中酸雨区为重,这些都主要呈现为煤烟型复合型污染即“煤燃烧+汽车尾气+扬尘”的污染特征。其中颗粒物污染对我国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范围很广,是大多数城市空气污染的首要因素。可吸入颗粒物(PM10)是指悬浮在空气中,能进入人体的呼吸系统、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颗粒物直径越小,进入呼吸道的部位越深。10微米直径的颗粒物通常沉积在上呼吸道,2微米以下的可深入到细支气管和肺泡,可吸入颗粒物及其携带的污染物可对人体健康造成巨大危害。可吸入颗粒物来源广泛,包括燃煤、机动车、施工扬尘、土壤扬尘、道路扬尘等。其中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如表1所示。
表1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各项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

2002年,全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浓度限值(100μg/m3)的城市达到72.6%。可见我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形势仍非常严峻,颗粒物污染是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原因。而国家和各级政府如何从以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入认识我国城市扬尘污染来源,综合考虑城市扬尘污染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同时出台系列的方针和政策,引入先进的城市污染防治技术,从政策和技术层面彻底从源头治理城市扬尘污染,从而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建设适宜的人居环境,已经成了“十一五”及至将来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城市扬尘污染现状和主要来源分析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和工业化步伐的加速,城市建设项目数量和规模都呈现前所未有的增加之势,而随之引起的城市扬尘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并已严重影响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人们的生存环境。其中悬浮颗粒物引起的城市扬尘污染及其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已经受到国家和政府的强烈重视。“十一五”期间,国家环保部明确将悬浮颗粒物作为环境保护工作和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并将其纳入“全国文明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城市”的重要考核指标。因此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控制是城市环境建设系统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国家环保部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作为“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指标,其中到2010年,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好于II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92天的比例达到75%,更是对我们的城市建设与环境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大中型城市的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分为I、II、III三类。据统计,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0.07mg/m3以下的I类城市主要有:广州、深圳、海口、厦门、南宁、珠海,其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在0.049-0.067mg/m3之间,年均降尘量在5.48-7.08吨/平方公里之间;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0.1mg/m3以下的II类城市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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