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一篇文章:第三方物流管理理论在生活垃圾收运中的应用
- · 下一篇文章:城市市容环卫整体水平在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
当前位置:环卫科技网——中国环卫行业门户站 → 生活垃圾 → 保洁收运 → 文章内容
香港之城市清洁
作者:方一 唐华军 印晓康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08-7-10 10:50:59
包括:加强清洁及清洗公众地方和环境卫生黑点;清理及清洁私人小巷和旧式唐楼的公用地方;进行小型维修工程,包括扫灰水;加强防治虫鼠工作,包括灭蚊;更频密清洗街市、熟食中心和小贩摆卖地点;以及增加收集弃置在路旁的垃圾的次数。
(四)定额罚款制度
1.立法会于2001年7月12日通过定额罚款制度的法例。当局在宪报公告中指定有关条例将于2002年5月27日生效,定额罚款制度正式实施。定额罚款制度涵盖的都是一些较常见的公众地方洁净违例事项,包括在公众地方乱抛垃圾、随地吐痰、未经准许而展示招贴或海报,以及让犬只粪便弄污街道。触犯上述公众地方洁净法例条款的均会被定额罚款600元。食物环境卫生署及其他各有关部门负责训练前线员工、开发电脑系统及进行宣传活动。
2.当局制订有关条例的主要目的,是透过订立简化的制度来阻吓以上四类违例事项。在定额罚款制度下,违例者毋须上庭,可更快速有效地执行罚则,打击违例行为。不过,执法只是最后一环,更加重要的是要提高市民清洁香港意识及取得市民的通力合作,令市容更加整洁。
3.七个政府部门的指定公职人员已获授权执行《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条例》,七个部门为:食物环境卫生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房屋署、渔农自然护理署、环境保护署、海事处及香港警务处。当局在2000年5月26日为实施定额罚款制度举行了开展仪式。
4.在2003年3月,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SARS)爆发后,公众特别关注环境清洁卫生。随地吐痰和乱抛垃圾不但对环境造成滋扰,而且危害公众健康。政府采取“绝不容忍”的态度,严厉执法,并在6月26日把定额罚款金额由港币600元增至1500元。
(五)宣传及教育工作
1.为使环境卫生的信息广为传播至社会各阶层,政府一直通过不同渠道宣传这些信息,包括:电视宣传短片;电台声带;海报及横幅;报章特稿及报道;洁净比赛;巡回展览;多种语言小册子;等等。
2.此外,因应科技发展,加入新渠道,包括:互联网页;交通工具的广告;在商场大型屏幕墙上播放宣传片;等等。
3.食物环境卫生署和教育统筹局一直推出不同的计划和活动,向各级学生宣传清洁香港的信息。活动包括:将环境卫生信息,纳入中小学课程;为学生安排卫生教育讲座;参观位于九龙公园的“卫生教育展览及资料中心”;设立改善学校和邻舍环境的网页;举办清洁及领管海滩计划及其他课外活动;等等。
(六)地区参与和清洁香港资助计划
1.18区区议会成立清洁香港地区委员会,由区议会副主席担任主席,协助推广及宣传清洁香港,令保持环境卫生的信息更深入民心。
2.食物环境卫生署设立“清洁香港资助计划”,鼓励社会上各团体举办推广清洁香港的活动,自发筹办市民参与的活动。通过“区议会资助计划”,资助清洁香港地区委员会举办地区活动。
3.在2001年至2003年度,各区民政事务处招募超过1600名义务“清洁香港大使”,并于2001年举行“誓师大会”,他们负责在地区上宣传清洁香港的任务。同时各区民政事务处亦邀请志愿人士成立“地区卫生纠察队”,以协助监察环境卫生黑点的改善情况。
二、香港城市清洁工作的现实移植意义
由于社会制度、人文背景、历史地理等差异,注定了香港的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无法简单移植运用于上海市的城市清洁工作,但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几点对本市围绕“世博”,尽快提升本市洁净程度是有必要和现实意义的。
第一,增加社会宣传力度,并应通过制度形式明确投入相应比重,以唤起更多更好的社会互动效应,形成面更广的社会参与机制和氛围。
第二,强化对各类污染源头的理性梳理,联合相关条线,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尽可能地控制污染源头。
第三,切实加强基层(一线)管理力量,整和作业、管理、执法、社会互动力量,形成合力,控制各类污染。
(四)定额罚款制度
1.立法会于2001年7月12日通过定额罚款制度的法例。当局在宪报公告中指定有关条例将于2002年5月27日生效,定额罚款制度正式实施。定额罚款制度涵盖的都是一些较常见的公众地方洁净违例事项,包括在公众地方乱抛垃圾、随地吐痰、未经准许而展示招贴或海报,以及让犬只粪便弄污街道。触犯上述公众地方洁净法例条款的均会被定额罚款600元。食物环境卫生署及其他各有关部门负责训练前线员工、开发电脑系统及进行宣传活动。
2.当局制订有关条例的主要目的,是透过订立简化的制度来阻吓以上四类违例事项。在定额罚款制度下,违例者毋须上庭,可更快速有效地执行罚则,打击违例行为。不过,执法只是最后一环,更加重要的是要提高市民清洁香港意识及取得市民的通力合作,令市容更加整洁。
3.七个政府部门的指定公职人员已获授权执行《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条例》,七个部门为:食物环境卫生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房屋署、渔农自然护理署、环境保护署、海事处及香港警务处。当局在2000年5月26日为实施定额罚款制度举行了开展仪式。
4.在2003年3月,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SARS)爆发后,公众特别关注环境清洁卫生。随地吐痰和乱抛垃圾不但对环境造成滋扰,而且危害公众健康。政府采取“绝不容忍”的态度,严厉执法,并在6月26日把定额罚款金额由港币600元增至1500元。
(五)宣传及教育工作
1.为使环境卫生的信息广为传播至社会各阶层,政府一直通过不同渠道宣传这些信息,包括:电视宣传短片;电台声带;海报及横幅;报章特稿及报道;洁净比赛;巡回展览;多种语言小册子;等等。
2.此外,因应科技发展,加入新渠道,包括:互联网页;交通工具的广告;在商场大型屏幕墙上播放宣传片;等等。
3.食物环境卫生署和教育统筹局一直推出不同的计划和活动,向各级学生宣传清洁香港的信息。活动包括:将环境卫生信息,纳入中小学课程;为学生安排卫生教育讲座;参观位于九龙公园的“卫生教育展览及资料中心”;设立改善学校和邻舍环境的网页;举办清洁及领管海滩计划及其他课外活动;等等。
(六)地区参与和清洁香港资助计划
1.18区区议会成立清洁香港地区委员会,由区议会副主席担任主席,协助推广及宣传清洁香港,令保持环境卫生的信息更深入民心。
2.食物环境卫生署设立“清洁香港资助计划”,鼓励社会上各团体举办推广清洁香港的活动,自发筹办市民参与的活动。通过“区议会资助计划”,资助清洁香港地区委员会举办地区活动。
3.在2001年至2003年度,各区民政事务处招募超过1600名义务“清洁香港大使”,并于2001年举行“誓师大会”,他们负责在地区上宣传清洁香港的任务。同时各区民政事务处亦邀请志愿人士成立“地区卫生纠察队”,以协助监察环境卫生黑点的改善情况。
二、香港城市清洁工作的现实移植意义
由于社会制度、人文背景、历史地理等差异,注定了香港的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无法简单移植运用于上海市的城市清洁工作,但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几点对本市围绕“世博”,尽快提升本市洁净程度是有必要和现实意义的。
第一,增加社会宣传力度,并应通过制度形式明确投入相应比重,以唤起更多更好的社会互动效应,形成面更广的社会参与机制和氛围。
第二,强化对各类污染源头的理性梳理,联合相关条线,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尽可能地控制污染源头。
第三,切实加强基层(一线)管理力量,整和作业、管理、执法、社会互动力量,形成合力,控制各类污染。
(作者:方一,上海市城市保洁管理处副处长;唐华军,上海市城市保洁管理处管理科科长;印晓康,上海市城市保洁管理处管理科副科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