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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处理负面影响综述

作者:池田武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08-7-21 15:12:23
质量(灰烬处理问题)、焚烧厂操作人员的意识等等。

应加大力度推广废弃物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和堆肥废弃物管理。各种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问题的对策的先后次序应是:减少垃圾产生,重复使用,循环再利用,资源恢复(堆肥和生物消化),填埋与焚烧 。这种战略也同样适用于中国。但从中国政府研究机构的分析报告来看,目前中国的城市垃圾管理主要针对垃圾产生之后,是被动接受垃圾的管理对策 。与此相对,“城市垃圾的首选对策应当是避免垃圾产生” 这一点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显然,中国城市垃圾管理的思路是有待改变和改进的。
当市民可以通过减少不必要的消费,以及参与垃圾减量、分类、再利用等活动来履行其责任的同时,生产者也必须承担其责任,即需要进一步考虑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环境影响,尤其是产品如何被再利用、再循环的问题必须要包括在生产设计的决策中,以逐渐减少并消除产品中不易回收的有害物质的使用。而政府在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的相关规定的同时,应在合适的领域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和押金返还制,将法律措施、经济手段以及市场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

而从现有的与垃圾及其处理相关的各环节来看,许多方面的工作都应在协调、配合以提高效率上多动脑精。以堆肥处理为例。有关研究表明,在北京的城市生活垃圾中(清运到填埋场的垃圾中)60%以上是厨余垃圾。世界银行2005年的报告预计,中国到2030年厨余垃圾的比例仍然高于50%。因此,在中国,堆肥应该是废弃物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北京即是如此。根据《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北京市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将堆肥处理能力提高到8050吨/日,这个量占2010年的预计全市处理能力总量的大约37.8%。如果北京市根据此计划推广堆肥处理,就应当与推广垃圾源头分类的工作配合在一起。因为只有彻底的源头垃圾分类,才能保证堆肥的质量,而厨余垃圾的源头分类则会保持可回收物的质量和经济价值,在提高回收循环利用率的同时,降低回收循环利用相关的成本。进入填埋场的可腐烂物总量的减少则会大幅减少填埋场的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至于堆肥处理的成本,即使厨余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将增加整体的处理成本,但还是少于大型焚烧的建设和运行成本。通过其他处理方式的外部成本的内在化和对堆肥处理的环境效益的充分测算,堆肥的经济性就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就堆肥处理而言,还有一点需要强调。国内已有不少关于堆肥处理的研究,其中不少研究结果证明,堆肥处理像其他任何废弃物处理方式一样,必须依靠硬件和软件两方面的工作配合,而不能仅靠加强硬件设施的管理。这就是说,堆肥处理的硬件设施只有在有效的源头垃圾分类以及有提高垃圾堆肥销售量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才能发挥巨大作用。
再看看循环利用。有许多报告证明,循环利用相对于焚烧处理在温室气体排放、能源和资源消耗方面有优势。但也有一些物品确实不适于循环利用,如果这么做,则会造成更多的能源和资源消耗。因此,应该针对不同物品进行相关生命周期分析。若循环利用的环境效益大于焚烧处理,就必须优先考虑循环利用;反之,则要另谋出路。同时,应加大力量推广“生态设计”,以逐渐淘汰不易循环的物品的生产。为此,应建立一种能反应全部成本(包括环境成本)并促进其他更环保的废弃物处理方式的价格体制,焚烧处理方式应在此种体制下运行。
另外,正如上述,焚烧处理确实涉及到环境污染和对循环经济的影响等诸多问题,不应该仅仅由于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相对于填埋处理的优势,就决定兴建焚烧厂。对所有焚烧厂的补贴及包括CDM在内的鼓励政策予以重新考虑。

从根本上讲,在追求可持续发展的今天,我们社会的主要任务不在于寻找能继续堆放的新地方或“消灭”废弃物的新技术,而在于寻找如何避免废弃物产生的方法。
参考文献:
- 胡涛,吴玉萍,张凌云,我国固体废物的管理体制问题分析,北京,2006
- 王维平,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对策研究,2000
- 冯永峰,《不要指责环保局长》,世界知识出版社,北京,2007
- Yu Gang, Objective and Measures for Reducing Release of Dioxins in China
- UNEP Chemicals, Dioxin and furan inventories, National and Regional Emissions of PCDD/PCDF,1999
- World Bank, Waste Management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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