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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施工标段划分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是一个集垃圾填埋压实、地表水和地下水导排、渗滤液收集与处理、填埋气收集与处理、地下水监测以及封场复绿工程等设施在内的综合性环保设施工程。在填埋场营运前的施工阶段,整个填埋场通常可分为进场区(包括垃圾计量设施和设备维修车间等)、办公和生活区、一个或多个垃圾填埋区、渗滤液调节池、渗滤液处理厂、进场道路、场内道路、排水系统、场内照明、消防系统、场地绿化和全场供电工程等。因此,工程建设中应以有利于总体施工进度、施工配合的原则,结合各个单位工程的特点、专业要求和现场施工条件等因素,合理划分施工标段。
一、施工标段的总体划分及施工安排
办公和生活区、进场区、进场道路、渗滤液处理厂等施工区域相对独立或场地绿化、全场供电等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可作为单独的施工标段发标。从总体施工进度考虑,全场供电工程、办公和生活区宜尽早施工并投入使用,以满足施工过程中的用电需要,并为建设单位和部分施工单位的办公、管理、食宿提供方便;进场道路应保证在场内垃圾填埋区、渗滤液调节池等主体工程开工前满足行车要求;渗滤液处理厂在建设周期上应保证与垃圾填埋区及渗滤液调节池同时投入使用;场地绿化则可在施工建设的后期进行。
二、附属工程的标段划分
为了减少施工单位间,工期的相互制约和施工中的相互影响,对办公和生活区、渗滤液处理厂等区域内的排水系统,应按地域分割作为该标段的一部分与主体工程一起招标;场内周边排水系统宜归入场内道路工程统一招标;场内照明和消防系统一般也应与场内道路划分为一个标段。当照明和消防系统与场内道路施工没有太大的施工冲突时,也可将其划分为单独标段委托专业队伍施工,但施工中应加强配合和协调,避免交叉施工带来的干扰,影响工期。
三、场内三大关联主体工程的施工标段划分
填埋场内主体工程包括垃圾填埋区、渗滤液调节池、场内道路和渗滤液处理厂等,其中垃圾填埋区、渗滤液调节池以及场内道路三大主体工程,是填埋场的核心工程,也是影响整个填埋场建设周期的主要工程。下面就常见的几种施工标段划分,分析其各自的优缺点,并提出合理的施工标段划分方式。
1.垃圾填埋区与渗滤液调节池工程分开招标
优点:两项工程都可以选择技术力量强、信誉好的施工单位,充分保证施工质量,有利于加快施工进度。
缺点:当垃圾填埋区与渗滤液调节池的土方需统一调配时,协调难度大。施工中有可能出现一方弃土,另一方同时在弃土场取土的不合理现象。如果要求弃土方直接将弃土运至另一方的填土区域,又将给双方的施工计划带来很大的干扰。另外,当垃圾填埋区与渗滤液调节池毗邻时,由于坝体构筑上的一体性,分开招标将会给垃圾填埋区与渗滤液调节池之间的分隔坝(垃圾坝或挡水坝)的施工范围划分带来困难,也会在坝体施工中造成两家施工单位的相互干扰,影响施工进度计划。
合理划分:垃圾填埋区和渗滤液调节池挖填方工程量较大,相互独立时,可以分开招标,以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当两个工程的总挖填方量较少,或因两个工程的土方挖填需要统一调配,特别是垃圾填埋区与渗滤液调节池之间采用土坝分隔时,则应将垃圾填埋区和渗滤液调节池工程合并为一个施工标段招标。
2.场内道路工程单独招标
优点:可以选择有道路施工业绩的专业施工单位独立施工,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缺点:当场内道路在经过垃圾填埋区或渗滤液调节池的路段为填方路段时,路基实际上已成为垃圾填埋区或渗滤液调节池土方构建的一部分,在垃圾填埋区或渗滤液调节池土方构建完成前,该段路基无法提前施工,因此道路施工工期将受到土方构建工程的制约,无法分开施工。
合理划分:场内道路工程量不大时,可以归入垃圾填埋区或渗滤液调节池土方工程一起招标。当场内道路作为独立标段招标时,场内道路在经过垃圾填埋区或渗滤液调节池的路段,仍应归入垃圾填埋区或渗滤液调节池工程一起招标,避免施工过程的相互牵制。
3.填埋区或调节池土方构建和防渗系统工程的施工标段划分
对于目前国内外广泛采用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填埋区和渗滤液调节池一般包括表l和表2的主要部位(分部)、工序(分项)工程。
表1垃圾填埋区工程部位(分部)、工序(分项)工程名称表

表2渗滤液调节池工程部位(分部)、工序(分项)工程名称表

表l、表2各工序中,地下水管道安装(焊接)、渗滤液管道安装(焊接)、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