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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9-18 13:24:07

根据江苏省发改委苏发改投资发[2008]1092号文件精神,经如东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如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投资建设、运行管理与项目移交(BOT)之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江苏省如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
1.2 项目地址:江苏省如东县东安科技园区或如东县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比选确定)。
1.3 项目规模:占地面积约80亩,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以上(近期300吨)。
1.4 特许经营期:25年(含建设期)。
1.5 工艺要求:运用机械炉排炉工艺,余热发电,采用的技术、工艺应符合国家标准,设备设施先进(垃圾存储筛选、锅炉、发电机组、中控设施及除烟、除尘、除碴等环保设施),各项排放指标均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标准。
1.6 中标人应在江苏省如东县注册成立相应投资规模的项目公司,由如东县人民政府授予该项目公司项目经营权,并由如东县人民政府授权单位与中标人按国家相关规定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
2、招标范围
江苏省如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建设、运行管理与项目移交(BOT)之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25年(含建设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3. 报名条件
3.1报名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境内、外企业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注册资金不少于9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3 近五年在国内有规模 500吨/天及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的建设、运营业绩。
3.4 具有保证项目建设、运营的技术、经济实力和协调能力
4、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4.1投标报名表(在报名地点填写)。
4.2投标人营业执照。
4.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有关的授权书(若有授权)。
4.4投标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5出具与国内商业性金融机构达成的对本项目融资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及其以上的融资意向书或自有资金证明。
4.6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
(以上资料应为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并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原件带至现场核查,统一A4纸。)
5、报名时间:
5.1 2008年9月25-26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均可报名。
6、报名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工本费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拟定9月27日(星期六,不休息)公布资格预审入围名单;9月28日(星期日,不休息)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工本费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朱军
电话:010-88129499 58681404 013366557881
传真:010-58681404
邮箱:zhujun0100#163.com(请把#变成@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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