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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体式垃圾压缩站招标
项目名称: 分体式垃圾压缩站招标(7.20)
一、招标内容:
包一:分体式垃圾压缩站2台分体式垃圾压缩机及其配套设备;
包二:15套连体式垃圾压缩机及其配套设备。(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投标方可就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就某一包号货物进行投标,但必须投满该包号的所有货物,少投无效)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7月24日至2007年8月19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公司简介(包括经营业绩、从业人员、技术人员和荣誉证明等)、如需标书电子文档的,请自备优盘或其他移动存储设备。
五、合格供应商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设备制造商或就该次招标获得制造商授权、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2)非制造商的投标人必须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正式授权书,拟提供货物必须是该授权制造商(注册原产地或国内原产地)所生产的产品,而不是其它地区所生产的产品;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必须在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范围内有专职的服务机构和实施经验的队伍,能提供可靠的、正常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备品备件服务(相应的人员及设备);
4)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是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设备的专业生产厂家,必须提供有关制造商投标设备的国家或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3年以上(含三年)的同类项目成功业绩;
5)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07年8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宏伟 联系电话:010-51588418 622454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