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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7-7-3 13:40:58

截止时间 2007-7-1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七层(东北办事处)
邮政编码: 130061 联系电话 0431-88517772、88586708
传  真: 0431-88586708 联 系 人:胡学彬
招标内容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0702-CITC07N62DB-00043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延吉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的延边州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工程,已由国家和吉林省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延边州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土建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利用企业自筹资金进行合格支付。
本次招标具体内容为:延边州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工程土建及安装。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延吉市经济开发区;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7年12月30日,工期163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5、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六楼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7年6月28日至2007年7月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0%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 18日9时,提交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六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六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1、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法人,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12、截止到投标报名结束时,投标人不足五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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