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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和发展

作者:邱江 成效良 谭和平  来源: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所  发布时间:2006-12-12 14:13:50
摘要:本文应用系统工程观点,对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 工程建设 系统工程
1.前言
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以下简称转运站)是连接垃圾产生源头和末端处置系统的结合点,在不少城市的生活垃圾收运物流系统里起到枢纽作用。垃圾经转运站不仅实现了垃圾封闭化、大运量的运输,提高了长途运输的经济性,而且显著改善了垃圾运输的环保性,减少了长途运输的车流量。随着这些重要作用日益显现,近年来,转运站在我国越来越多的城市得到了应用,转运站已逐渐成为城市最重要的环卫设施之一。
转运站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工程规模、工程选址、工艺装备、环保措施、投资以及工程投资、建设机制等诸方面。转运站的建设应该应用系统工程方法,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科学的实施计划,在实施过程中要引入市场化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地发挥转运站的作用,才能促进转运站的推广和发展。
2.工程选址
合理的选址对转运站经济效益的提高、功能的发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以及对建设投资规模大小均有较大影响,所以转运站的选址应考虑下列因素:
(1) 转运站服务区域选择
一般情况下,中小型收集车作业地距转运站的平均行驶距离不超过5--8km,并且转运站的位置理论上尽可能靠近垃圾产量多的地方。
(2) 转运站道路、交通选择
转运站的运营,必然有大量的垃圾收集车和大型垃圾转运车进、出站,车流量较大,应设置在道路条件好、交通方便的地方。
(3) 转运站市政条件选择
转运站是全天侯作业的单位,全年很少停止运营,故建设地点需要有较好的供电、供水、排水、排污等条件。
(4) 转运站不能影响居民生活
在转站运工程的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尽可能提高站区的环境保护标准,尤其是站址选择在居民稠密区时,应按景观设计,不能影响居民生活。
(5) 转运站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卫专业规划的要求
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89)的要求,转运站一般应设置在城市工业区或市政用地区域内。
3.转运站的规模
转运站的规模——每日转运处理垃圾的能力,即日转运量,应按转运站服务区域的每日垃圾产出量决定设备的处理能力,并且要考虑满足服务区域内垃圾未来的变化趋势,以保证在服务期限内能完成生活垃圾的转运任务。
(1)转运站服务区域内垃圾产出量的确定
在《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CJJ47—91)中第2.2.2条明确规定,垃圾转运量应根据服务区域内垃圾高产月份的平均日产量的实际数据确定。因此,我们按此规定来确定转运站的规模。
(2)转运站实际日转运量的确定
根据《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CJJ47—91)规定,转运站的日转运量由服务区域内垃圾高产月份平均日产量的实际数据决定,但是由环卫管理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一般是依据生活垃圾收集车运量。
车运量——指的是用于改装成垃圾收集车的底盘的额定装载量。如底盘的额定装载量是2吨。统计时即认定收集车每完成一车收集作业就收集2吨垃圾。
由于垃圾的容重较低,而收集车车厢容积是一定的,因此收集车实际收集的垃圾量(重量)比改装底盘额定装载量要少。我们常用收集车的装载系数来表述垃圾收集车的装载情况:

系数n1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垃圾的实际产出量,也决定了转运站的规模。而n1值随着居民生活方式的改变,居民煤气化率的提高,塑制品的增加,净菜进城的推广,在垃圾收集方式改变不大时,呈逐步下降的趋势。
当采用垃圾压缩收集车时,因具有垃圾压缩装置,可对车厢内垃圾压缩减容,因此压缩收集车的n1值较高,所以n1值是在长期统计调查基础上确定的,要充分考虑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即垃圾的组成,垃圾收集车的车型及各种车型的比例等多种因素。
设:转运站服务区域的高产月份的平均日产量——车运量为M1
则:转运站实际日转运量M'= M1 ×n1
目前上海等城市采用全市联网的垃圾转运及处理计量计算机统计系统,可准确地计量转运站实际日转运量及处理场日处理量。
(3)转运站服务区域垃圾产量增长率
在确定转运站规模时,应充分考虑若干年(如十年或更长时间)后,服务区域内垃圾产量的变化,其规模应与此相适应。
随着城市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人口的增减,燃料结构的改变,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生活方式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在逐年增加,为搞好生活垃圾的产量预测工作,编制了《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1999),具体可按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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